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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3638-2024 循环再利用有色涤纶牵伸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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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59.060.20
CCS W 52
团体标准
T/ZZB 3638—2024
循环再利用有色涤纶牵伸丝
Spun-dyed recycled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drawn yarn
2024 - 04 - 05 发布 2024 - 05 - 05 实施
浙江省质量协会 发布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产品标识 .......................................................................... 2
6 技术要求 .......................................................................... 2
7 试验方法 .......................................................................... 4
8 检验规则 .......................................................................... 6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6
10 质量承诺 ......................................................................... 7
T/ZZB 3638—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嘉兴海利再生塑业有限公司、绍兴诚邦高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方纺
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质量安全指导中心、湖州华航化纤科技有限公
司、浙江中天纺检测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灏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省
中纺经编科技研究院、海宁市栩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方叶青、付明、曹雅丽、朱玮、张婷、姚海鹤、欧耀明、陈杨、沈红霞、范逸
峰、蒋雪风、陈思萍、吴彩芬、蒋卫民、柯金玲、费晓亮、沈国康、汤其明、冯丽、董吉婧、杨静、潘
益森。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张丹云。
T/ZZB 3638—2024
1
循环再利用有色涤纶牵伸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循环再利用有色涤纶牵伸丝的基本要求、产品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总线密度为55 dtex~550 dtex、单丝线密度为0.7 dtex~4.5 dtex,原液着色圆形截面
的循环再利用有色涤纶牵伸丝。其他类型的循环再利用有色涤纶牵伸丝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 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571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热(热压除外)色牢度
GB/T 6502 化学纤维 长丝取样方法
GB/T 6504 化学纤维 含油率试验方法
GB/T 6505 化学纤维 长丝热收缩率试验方法(处理后)
GB/T 6508 涤纶长丝染色均匀度试验方法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427—201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14343 化学纤维 长丝线密度试验方法
GB/T 14344 化学纤维 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7593(所有部分)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规范
GB/T 23322 纺织品 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 3561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纺织产品
FZ/T 50001 合成纤维 长丝网络度试验方法
FZ/T 51019 涤纶纤维色母粒
FZ/T 54097—2017 再生有色涤纶牵伸丝
3 术语和定义
FZ/T 54097—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文件。
3.1
循环再利用有色涤纶牵伸丝 spun-dyed recycled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drawn yarn
T/ZZB 363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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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回收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瓶片为主要原料,经共混熔融纺制的有色涤纶牵伸丝。
4 基本要求
4.1 设计研发
4.1.1 具备对生产过程进行柔性化设计的能力。
4.1.2 根据客户特定需求,应具备对产品的规格、色泽、颜色等性能进行设计的能力。
4.2 原辅材料
4.2.1 聚酯(PET)瓶片应符合:聚氯乙烯(PVC)含量≤50 mg/kg,含水率≤1.5 %,其他杂质≤100 mg/kg。
4.2.2 纤维用母粒应符合FZ/T 51019 的要求。
4.2.3 纺丝油剂应耐155 ℃的高温。
4.3 工艺与装备
4.3.1 应采用红外光谱挑选设备,对瓶片进行正、反向分拣分类。
4.3.2 应具备瓶片清洗集散控制系统(DCS)。
4.3.3 母粒添加应采用失重式计量系统。
4.3.4 应利用混杂拣出物再利用技术、废水回收利用技术实现资源循环再利用。
4.4 检验检测
4.4.1 应具备检测回收聚酯瓶片色泽、杂质、含水率、特性粘度、熔点等项目的设备并进行检验。
4.4.2 应具备检测循环再利用切片色泽、熔点、特性粘度、滤压等项目的设备并进行检验。
4.4.3 应具备检测产品线密度及偏差率、线密度变异系数、断裂强度及变异系数、断裂伸长率及变异
系数、沸水收缩率、含油率、色泽均匀度、网络度等项目的设备并进行检验。
5 产品标识
5.1 产品规格以总线密度(dtex)和单丝根数(f)表示。
示例1:总线密度为167 dtex,单丝根数为48 的循环再利用有色涤纶牵伸丝,其产品规格表示为167 dtex/48 f。
5.2 产品标识应包含产品规格、光泽、色泽、产品名称或批号等信息。
示例2:C001-167 dtex/48 f R-FDY 或C001-167 dtex/48 f R-DT。R 代表循环再利用,C001 代表各生产厂家自定的
色系和色号。
色系和代号,可如表1所示,也可由各生产厂家自行确定。
表1 色系、代号字母对照表
色系
Blue
(蓝色)
Black
(黑色)
Brown
[褐色(棕
色)]
Grey
(灰色)
Green
(绿色)
Orange
[橙色(柑色)]
Purple
(紫色)
Red
(红色)
White
(白色)
Yellow
(黄色)
字母代号 B C N E G O P R W Y
6 技术要求
6.1 性能指标要求
T/ZZB 3638—2024
3
性能指标要求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线密度偏差率/% ±2.0
2 线密度变异系数(CVb)/% ≤ 1.50
3 断裂强度/(cN/dtex) ≥ 3.50
4 断裂强度变异系数(CVb)/% ≤ 7.00
5 断裂伸长率/% M1
a±4.0
6 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CVb)/% ≤ 10.00
7 沸水收缩率/% ≤ M2
b±0.8
8 含油率/% M3
c±0.25
9 色泽均匀度(灰卡)/级 ≥ 4-5
10 网络度/(个/m) M4
d±4
11 筒重/kg 定重或定长
12 耐皂洗色牢度/级 ≥ 4-5
13 耐摩擦色牢度/级 ≥
干摩4
湿摩 4
14 耐干热色牢度/级 ≥ 4
15 耐光色牢度/级 ≥ 4
16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
(mg/kg) ≤
锑Sb 30.0
砷As 0.2
铅Pb 0.2
镉Cd 0.1
铬Cr 1.0
六价铬[Cr(Ⅵ)] 低于检出限
钴Co 1.0
铜Cu 25.0
镍Ni 1.0
汞Hg 0.02
17 甲醛/(mg/kg) ≤ 20
18 pH 值 4.0~7.5
19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e/(mg/kg) 禁用
20
残余表面活性剂、润湿
剂f/(mg/kg)≤
壬基酚、辛基酚(总量) 10
壬基酚、辛基酚、壬基酚聚氧
乙烯醚、辛基酚聚氧乙烯醚(总
量)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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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性能指标要求(续)
a M1为断裂伸长率中心值,由生产厂与客户协商确定,确定后不应任意变更。
b M2为沸水收缩率中心值,由生产厂与客户协商确定,确定后不应任意变更。
c M3为含油率中心值,由生产厂与客户协商确定,确定后不应任意变更。
d M4为网络度中心值,由生产厂与客户协商确定,确定后不应任意变更。
e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具体物质名单按GB 18401—2010 中附录C 的规定,检出限为≤20 mg/kg。
f 残余表面活性剂、润湿剂具体物质名单按GB/T 35611—2017 中附录H 的规定。
6.2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毛丝a(根/只) ≤5
圈丝b(根/只) ≤5
无油丝 不允许
油污 不允许
成型 丝饼端面平整
绊丝/根 无
色泽 符合标样要求
破管 退绕端外侧不允许
a 毛丝是指单丝断裂,且露出端面长度超过3 mm。
b 圈丝是指高度≤2 mm 的圈丝。
7 试验方法
7.1 线密度
按GB/T 14343规定执行。
7.2 拉伸性能
按GB/T 14344规定执行。
7.3 沸水收缩率
按GB/T 6505规定执行。
7.4 含油率
按GB/T 6504规定执行。
7.5 色泽均匀度
按GB/T 6508牵伸丝编织袜带和判色观察与评定程序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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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网络度
按FZ/T 50001规定执行。
7.7 筒重
用检定分度值小于等于卷装质量的0.1%、最大称重的20%~80%能覆盖卷装质量的磅秤、电子秤等衡
器称取卷装的质量,扣除已知的皮质量,该净质量即为筒重,精确至0.5%。
7.8 色牢度
7.8.1 样品准备
按GB/T 6508牵伸丝编织袜带。
7.8.2 测试方法
7.8.2.1 耐皂洗色牢度
按GB/T 3921—2008规定执行,其中温度、时间试验条件采用表2中试验方法C(3)。
7.8.2.2 耐摩擦色牢度
按GB/T 3920规定执行。
7.8.2.3 耐干热色牢度
按GB/T 5718规定执行,试验温度为150 ℃。
7.8.2.4 耐光色牢度
按GB/T 8427—2019中方法3规定执行。
7.9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
按GB/T 17593(所有部分)规定执行。
7.10 甲醛含量
按GB/T 2912.1规定执行。
7.11 pH 值
按GB/T 7573规定执行。
7.12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测定按GB/T 17592和GB/T 23344规定执行。
注:一般先按GB/T 17592 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 23344 检测。
7.13 残余表面活性剂、润湿剂
按GB/T 23322规定执行。
7.14 外观检验
7.14.1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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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用移动光源、固定光源进行外观检验。
——移动光源:要求照度大于或等于600 lx,无强烈的其他干扰光源;
注:移动光源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可以是充电灯或手电或其他能达到照度要求的任意一种。
——固定光源:以平行排列的两支40 W、色温6000 K的普通荧光灯,悬挂于离地高度为180 cm~
200 cm处,丝车在正下方能轻松观察到卷装上面积≥0.5 cm2的淡黄色油污为宜。
7.14.2 检验步骤
7.14.2.1 仔细观察卷装的二个端面和一个柱表面。
7.14.2.2 对每个被检卷装进行外观检验,并记录。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规格、同一颜色连续生产的产品组成检验批。
8.2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3 出厂检验
8.3.1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表2 中序号1~11 项指标及外观质量。
8.3.2 抽样
外观质量逐筒取样,其他项目在外观质量合格的组批产品中按GB/T 6502规定取样。
8.3.3 合格判定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4 型式检验
8.4.1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6 章的全部项目。
8.4.2 检验时机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从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正常生产时每年开展一次;
c)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4.3 抽样
在同一组批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20 筒产品。
8.4.4 合格判定
型式检验的全部项目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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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标志
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净重、毛重、卷装个数、包装日期、产品标准编号、商标、
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等相关信息和防潮、小心轻放等警示标志。
9.2 包装
9.2.1 每个卷装应套一个塑料袋后放入包装箱。包装箱内对有支撑的卷装应定位固定,无支撑的卷装
应保证其不受损伤。
9.2.2 每个包装箱内的卷装大小尽量均匀。不同品种、规格、批号要分别装箱,严禁混装。
9.2.3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合格证。
9.3 运输和贮存
9.3.1 运输过程中禁止损坏包装箱和受潮、曝晒、倾斜、倒置。
9.3.2 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且无日光直晒的场所。
10 质量承诺
10.1 客户提出异议,生产厂商应在24 h 内作出响应,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48 h 内给出处理
意见。
10.2 自合同交付之日起90 天内,在正确运输、贮存和使用的情况下,如因产品出现异常毛丝、色差
等质量问题,生产厂商与客户协商更换或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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