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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624-2025 食品快速检测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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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食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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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624-2025《食品快速检测操作规范》 的详细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广东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 其他机构自行开展的食品快检可参照执行。
二、核心术语定义
- 食品快速检测(食品快检)
- 利用快检设备(快检室、车、箱、仪器等),按国家规定方法对食品中特定物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的行为。
- 食品快检产品
- 商品化的快检关键组件(试剂、试纸、仪器等),用于快速判定目标成分是否存在或超标。
- 食品快检机构
- 依法成立、能承担法律责任,具备环境设施、设备和方法,专业从事食品快检的机构。
三、管理要求
4.1 组织机构
- 机构需为独立法人或经法人授权,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 需具备与检测工作匹配的场所、设备及人员。
4.2 人员要求
- 资质:熟悉法规、标准及检测原理,掌握采样、操作、质控等技能;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 职责:保证结果客观、公正、可追溯,禁止出具虚假报告。
四、技术要求
5.1 实施方案制定
- 方案内容需包括:
- 食品品种、批次、采样频率/地点、检测项目、质控措施、结果报送与公示等。
- 导向:聚焦高风险问题(如农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生物毒素、重金属等)。
5.2 采样规范
- 流程:
- 突击采样(不得提前通知),至少2人参与,出示身份证明。
- 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禁止由受检方提供。
- 记录:
- 使用统一采样单(附录B),记录样品信息、来源地、采样量等。
- 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证据,保存期≥2年。
5.3 样品处理
- 规范登记、传递、储存及前处理,避免污染或混淆。
- 制样需符合方法要求,余样保存≥48小时。
5.4 检测操作
- 环境:实验室整洁,防止交叉污染;涉及有害物质时需通风防护。
- 步骤:
- 严格按快检产品说明书操作;初测阳性需用余样复测,以复测结果为最终结果。
- 废弃物:分类处理,专业机构统一处置。
5.5 结果出具
- 记录要求:
- 原始记录需含样品唯一标识,确保真实性、可追溯性(附录C)。
- 无法保存的载体(如检测卡)需电子化存档。
- 保存期:原始记录≥2年。
5.6 质量控制
- 制度:覆盖采样、检测等环节,实施人员监督与能力监控。
- 设备管理:关键设备需检定/校准,标识状态及有效期。
- 快检产品验收:
- 优先选用评价认证通过的产品;每批需做基质空白(阴性)和阳性质控试验,不合格禁用。
- 复测验证:通过人员比对、不同批次产品比对、实验室参比等方法确认结果准确性。
5.7 结果处理与公示
- 阳性结果处理:
- 检出后30分钟内填写《结果告知书》(附录D),通知受检方并跟踪问题食品。
- 公示要求:
- 在采样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结果(附录E),接受社会监督。
五、附录(资料性)
| 附录 | 内容概要 |
|---|---|
| A | 食品快检操作流程图(采样→制样→检测→复测→结果处理)。 |
| B | 采样单模板(含样品编号、名称、来源地、采样量、受检方信息等)。 |
| C | 快检记录表(样品信息、检测项目、结果、判定结论、产品批号等)。 |
| D | 结果告知书模板(通知阳性结果,含异议申诉渠道及签收回执)。 |
| E | 结果公示单模板(公布样品名称、销售者、检测项目及结论)。 |
六、关键特点
- 突出时效性:阳性结果需30分钟内通知受检方,余样保存≥48小时。
- 严格质控:每批快检产品需验收,复测机制确保结果可靠。
- 全程追溯:采样、检测、记录、公示各环节均要求可追溯。
- 责任明确:机构需承担法律责任,人员需考核授权,杜绝虚假报告。
此规范为广东省食品快检工作提供了系统化、标准化的操作指南,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