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包括:1.总则;2.术语;3.厂址选择与总体布置;4.处理工艺;5.预处理设施;6.主处理设备与设施;7.上清液处理;8.污泥处理与处置;9.除臭系统;10.辅助与公用设施;11.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 本规范经住建部以公告第392号批准、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原规范《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CJJ64-95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