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督行为,推进监督工作标准化,厘清监督权力与责任,实现权责统一,特制定本规范。1.2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1.3 本规范列出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