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型)用动力单元可靠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1类、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2类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型)用动力单元。本标准不适用于怠速启停功能的考核。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东风汽车公司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