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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6/T 1114-2025 餐厨垃圾收运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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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  别:地方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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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030

  CCS Z68 3206

  南通市地方标准

  DB3206/T 1114—2025

  餐厨垃圾收运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lle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of restaurant food waste

  2025-06-23 发布2025-06-23 实施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06/T 1114—2025

  I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收运容器及车辆要求.................................................................. 2

  6 收集运输要求........................................................................ 3

  7 安全生产与劳动卫生.................................................................. 5

  8 突发事件处置........................................................................ 5

  9 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 5

  参考文献............................................................................... 6

  DB3206/T 1114—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如皋市城市管理局、启东市城市管

  理局、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如皋市皋环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丹、李天水、邱晶晶、张宇燕、周圣庆、周广坤、史进华、韩祥贵、黄海军、

  张敏。

  DB3206/T 111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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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厨垃圾收运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餐厨垃圾收运的基本要求、收运容器及车辆要求、收集运输要求、安全生产与劳动卫

  生、突发事件处置、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餐厨垃圾收运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CJJ 205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餐厨垃圾restaurant food waste

  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

  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3.2

  废弃食用油脂waste edible oil

  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3.3

  收运容器colle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container

  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中,专门用于装载餐厨垃圾的容器。

  3.4

  收运车辆colle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vehicle

  用于收集、运输各收集点餐厨垃圾的车辆。

  3.5

  油水分离器oil-water separator

  设置在食品生产、烹饪加工和餐饮服务等场所的厨房灶台和清洁间洗碗池固定位置,用于分离和收

  集油脂的设备。

  DB3206/T 111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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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隔油池(器) grease-water separator

  设置在食品生产、烹饪加工和餐饮服务等场所,与排水管道相连接的隔油专用设备与设施。

  3.7

  餐厨垃圾收集站(点) restaurant food waste collection station(spot)

  餐厨垃圾集中投放/收集的地点。

  3.8

  餐厨垃圾转运站restaurant food waste transfer station

  设立在餐厨垃圾产地至末端处理设施之间,具有临时存放和中转餐厨垃圾功能的设施。

  4 基本要求

  4.1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器)等污染防治设施。

  4.2 废弃食用油脂应单独收集和运输,不应与食物残余混合收集运输。

  4.3 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收运人员应持证上岗。

  4.4 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应实行产量、单位和时间登记制度,宜采取定时、定点的收运方

  式。

  4.5 餐厨垃圾应及时清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法定节假日等产生量较大时应做到一日两清甚至多清。

  4.6 餐厨垃圾宜直接从收集站(点)运输至处理厂。餐厨垃圾产生量大、需集中预处理且运距较远时,

  宜设餐厨垃圾转运站,转运时应采用密闭转运方式。

  5 收运容器及车辆要求

  5.1 收运容器要求

  5.1.1 餐厨垃圾应采用密闭、防腐、抗老化的专用容器盛装,宜采用60L、120L、240L 标准垃圾桶。

  5.1.2 餐厨垃圾收运容器应与收集车的装载机构相匹配,保证装卸过程中不溢洒、不滴漏。

  5.1.3 餐厨垃圾收运容器宜配备自动识别系统,实现收运容器的唯一标识和信息追溯。

  5.1.4 餐厨垃圾收运容器应定期维护、维修,无污损、锈蚀现象,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新。

  5.1.5 宜配置备用收运容器,备用收运容器数量可根据餐厨垃圾日均产生量、清运频次和容器满载率

  等确定。

  5.2 收运车辆要求

  5.2.1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应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滴漏功能,宜配

  置3T-8T 的规格,外观和颜色应符合GB/T 19095 的规定,技术要求应符合GB 7258 和CJJ 205 的规定。

  5.2.2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5.2.3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应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5.2.4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凸缺陷。

  5.2.5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宜配置自动称重系统,对装车餐厨垃圾进行计量。

  5.2.6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在冰雪路面行驶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在低温条件下作业时,宜采取

  防冻、保温措施防止餐厨垃圾冻结。

  5.2.7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宜选用节能减排、低噪的环保车辆,宜逐步采用新能源的餐厨垃圾收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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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8 宜配置备用收运车辆,备用收运车辆数量可根据餐厨垃圾日均收运量、收运频次和单车额定载

  荷等确定。

  6 收集运输要求

  6.1 投放要求

  6.1.1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定点、定时将餐厨垃圾投放至专用

  收集容器内。

  6.1.2 餐厨垃圾被从产生点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的过程中,产生单位应避免溅洒、滴漏,不得对路面

  和收集容器外侧造成污染,若出现污染应及时清理。

  6.1.3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对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单独收集和存放,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和

  其他垃圾。

  6.1.4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在24 小时内将餐厨垃圾交给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

  6.1.5 餐厨垃圾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

  收集设施等。

  6.2 收集点要求

  6.2.1 城市综合体等餐厨垃圾产生较为集中处,宜设置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区域,注明标识标牌。

  6.2.2 农村地区婚宴等临时性餐厨垃圾产生场景,宜设置专用临时收集点,配置可移动式密闭收集容

  器。

  6.2.3 收集点的位置应相对固定且合理设置,不宜沿路设置,避免影响人员、车辆通行,避免影响市

  容市貌;一般每个产生单位可设置1 个收集点,避免过于分散。

  6.2.4 收集点应根据餐厨垃圾产生量设置合理数量的餐厨垃圾收运容器。

  6.2.5 收集点的清运应满足服务范围内餐厨垃圾的收运管理要求,相关容器及设施应密闭,并随时保

  持收集点的地面清洁。

  6.2.6 收集点宜注明餐厨垃圾收运车辆的暂停区域,并注明车辆停放方向。

  6.2.7 收集点的收集容器摆放应整齐,保证收集容器摆放方向与收运车辆装车方向相匹配。

  6.2.8 产生量较大的收集点宜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宜设置防护栏和清洗水源。

  6.3 转运站要求

  6.3.1 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满足收运作业的要求,且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6.3.2 转运站应满足餐厨垃圾收集、暂存、运输的周转要求,满足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的空间需

  求。

  6.3.3 转运站宜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收运车辆的冲洗设备。

  6.3.4 转运站宜注明餐厨垃圾收运车辆的停车区域,并注明车辆停放方向。

  6.3.5 转运站上游的餐厨垃圾应定时送达,下游运输目的地及运送时间也应明确。

  6.3.6 转运站餐厨垃圾应当日清运完毕。当日转运作业结束后,应对场站及时进行清理、清洗消杀、

  整顿。

  6.4 收集要求

  6.4.1 收集作业车辆不应对周围交通造成影响,不应影响周围生活,必要时可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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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牌。

  6.4.2 餐厨垃圾收集作业宜在下午和夜间进行,避开用餐高峰期,避免在人、车流高峰时段清运垃圾。

  6.4.3 餐厨垃圾的收集,应结合产生量周期波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收集路线,严格掌控收运效率。

  6.4.4 收集作业应尽量降低工具撞击产生的噪声,减少扰民。

  6.4.5 收集作业过程中,应维护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整齐完好,保证垃圾收集过程密闭,避免溅洒、滴

  漏。

  6.4.6 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收集点、转运站、收集容器外侧及收运车辆外侧的污染,并应将

  收集容器按规定的位置和方向放回原位,且摆放整齐。

  6.5 运输要求

  6.5.1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出场站前,应清洗消杀。

  6.5.2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餐厨垃圾泄露、抛洒,并保持车辆整洁。

  6.5.3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应按规划路线行驶,在规定时间内将餐厨垃圾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

  6.5.4 运输路线应避开人、车流高峰路段,运输过程中不应随意更改路线。

  6.6 收运人员要求

  6.6.1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宜每车配备2 人,即收集人员和驾驶员各1 名,以满足收运需求。

  6.6.2 收运人员在收运作业时,宜穿着统一的作业服装,佩戴统一的身份标识牌,佩戴口罩和手套等。

  6.6.3 收集人员应强化职业技能,能对餐厨垃圾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估,对餐厨垃圾分类不好的产生

  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可拍照留存证据,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6.6.4 收集人员在收集作业后,应及时统计产生单位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管理平

  台。

  6.6.5 收运单位应指定专门驾驶员定期接受培训,具备对车辆工况、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进行处理的

  能力。

  6.6.6 驾驶员应按照收运路线行驶,不得将餐厨垃圾运输至任何非指定地点。

  6.6.7 驾驶员行驶过程中,宜减少鸣笛,降低噪声。

  6.6.8 收运人员对专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进行收集,不应遗漏,收运人员不得在收运过程中

  添加水等其他杂质。

  6.6.9 收运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应保持收集设施、设备的完好、整洁。

  6.7 信息化管理要求

  6.7.1 收运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生产作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安全管理等制度。

  6.7.2 收运单位宜建立收运计量、收运全过程视频和收运人员违规行为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6.7.3 收运单位宜采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产生单位餐厨垃圾产生量、委托收运情况的基础档案,逐步

  实现源头排放登记的信息化管理。

  6.7.4 收运单位宜采用车载定位仪,通过接收终端信号获得收运车辆实时位置、收运轨迹,自动将车

  辆位置坐标及相关状态发送至信息化管理平台。

  6.7.5 收运单位宜采用可视化调度管理技术,通过语音调度系统,实现远程统一指挥。

  6.7.6 收运单位宜通过计量系统对进入处理厂的餐厨垃圾进行二次称量,通过与数据中心采集数据进

  行比对,对餐厨垃圾收运量实施监管。

  6.8 工作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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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1 餐厨垃圾产生和收运单位应建立合同管理工作资料,工作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有效期、服务范围、垃圾种类及数量约定、责任条款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 年。

  6.8.2 收运单位应建立收运记录工作资料,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收运信息(包括收运车辆、时间、重

  量、驾驶人、去向等)。

  6.8.3 收运单位应建立可进行查询的餐厨垃圾产生数据和收运数据的工作资料系统。

  6.8.4 收运单位应主动报备政府监管部门,应接受监管部门对工作资料进行备案、检查。

  6.8.5 收运单位与处置单位工作资料应能有效衔接,宜建立餐厨垃圾收运信息化管理系统。

  7 安全生产与劳动卫生

  7.1 投放人员在投放作业过程中,应保证投放过程的安全、卫生。

  7.2 在收集容器搬运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作业人员体力和耐力,合理安排作业任务以保证作业过程的

  安全、便利。

  7.3 在餐厨垃圾运输环节,收运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7.4 餐厨垃圾收运过程应采取职业病防治、卫生防疫和劳动保护的措施。

  7.5 在餐厨垃圾收集点或转运站,收运人员应事先分析作业过程、作业环境、物料和设备设施等方面

  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8 突发事件处置

  8.1 收运单位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制定应急预案。

  8.2 收运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8.3 收运车辆在收运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现场收运人员应及时上报收运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8.4 收运车辆在收运过程中,出现滴、撒等问题对路面环境造成影响,收运单位应启动应急措施。

  8.5 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异常增加,导致车辆提前满载返程,而不能按计划进行后续收运时,应及时联

  系调度中心,调度应急车辆到指定地点完成工作。

  8.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期间,应加强收运作业人员防护和作业现场及设备设施消杀工作。

  9 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

  9.1 餐厨垃圾收集站(点)或转运站应采取必要的除臭措施,避免臭味扩散。

  9.2 餐厨垃圾收集站(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净,不应残留垃圾、积水。

  9.3 餐厨垃圾收运作业过程中应保持收运车辆的整体密闭性能,不应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

  9.4 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产生的污水应得到有效收集和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5 在收运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除臭防臭措施,避免出现明显异味,除臭效果应符合GB 14554

  的要求。

  DB3206/T 1114—2025

  6

  参考文献

  [1]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2] CJJ 27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3] CJJ 179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4] CJJ 184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5] CJJ/T 65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6] CJ/T 280 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

  [7] QC/T 935 餐厨垃圾车

  [8]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9]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年修订)

  [10]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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