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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NZ 285-2024 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农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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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5.020.01
CCS B 05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
T/ZNZ 285—2024
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农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gricultural utilization of organic waste biohydrolysate
2024-08-28 发布2024-09-28 实施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楠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环境资源与土壤肥料研究所、浙
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浙江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华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坚麟、邱正庚、林辉、付源、周启发、马巧春、李宝国、郭晓飞、高峰、顾
斌、迟远飞、张梦洁、赵丹、芦银香、常贺然、刘昊。
T/ZNZ 285—2024
1
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农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农用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的农林业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GB/T 23349 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GB/T 24890 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1109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NY/T 1868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有机肥料
NY/T 1973 水溶肥料水不溶物含量和pH的测定
NY/T 1976 水溶肥料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NY/T 1977 水溶肥料总氮、磷、钾含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organic waste biohydrolysate
以厨余垃圾及蔬果残体、秸秆等易腐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通过微生物发酵水解产生的含植物营
养元素、水溶性氨基酸、有益微生物和生物刺激素等成分的液体。
4 生物水解液要求
4.1 原料
制备生物水解液的原料应符合NY/T 525 安全评价要求。
4.2 菌种
生物水解液制备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的来源和种名。菌株安全性应符合
NY/T 1109 的规定。
4.3 预处理
应根据生物水解液的成分、浓度及用途,采用高温高压灭菌、稀释、微藻培养、养分复配等方法进
行预处理。
4.4 技术指标
T/ZNZ 285—2024
2
生物水解液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生物水解液技术指标
指标要求检测方法
pH 值5.5~8.5 NY/T 1973
水不溶物,g/L ≤50 NY/T 1973
有机质,g/L ≥5 NY/T 1976
总养分(N+P2O5+K2O),g/L ≥1 NY/T 1977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4 GB/T 19524.1
蛔虫卵死亡率,% ≥95 GB/T 19524.2
总砷(以As 计),mg/L ≤0.3 GB/T 23349
总镉(以Cd 计),mg/L ≤0.04 GB/T 23349
总铅(以Pb 计),mg/L ≤1.2 GB/T 23349
总铬(以Cr 计),mg/L ≤1.3 GB/T 23349
总汞(以Hg 计),mg/L ≤0.4 GB/T 23349
氯离子含量(以烘干基计),% ≤3.0 GB 24890
5 农用技术
5.1 浸种
将种子经温水处理后放入透水性良好的编织袋或布袋中,保留一定空间,扎好袋口后放入经预处理
后的生物水解液中浸泡。生物水解液根据浓度稀释10 倍~50 倍,浸泡时间1 h~2 h。
5.2 浸根
泡苗池上搭建遮阴网,泡苗池中生物水解液的深度以完全浸没苗木根系为宜。生物水解液根据浓度
稀释500 倍~800 倍,浸泡时间1 d~2 d。
5.3 农田施用
5.3.1 基本要求
5.3.1.1 不应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施用。
5.3.1.2 应避开雨季施用。
5.3.1.3 不应与草木灰、石灰等碱性肥料混合施用,可与腐植酸及大量元素、微量元素肥料合理配施。
5.3.1.4 应根据作物种类、生育时期、土壤性质、肥料用量及安全性,确定生物水解液的施用量、时
间和方法。每667 m2(亩)施用量,蔬菜1.5 t~3.5 t、水稻等粮食作物4 t~5 t、果树4 t~5 t 为宜。
5.3.1.5 施用应符合GB/T 25246 和NY/T 1868 的规定,并均匀施用,避免烧伤作物、大水漫灌。
5.3.1.6 地下水位较浅、涨水或排水不畅的地块,应根据种植作物的要求及时排水,以利于雨水冲盐
防渍。
5.3.2 基肥
5.3.2.1 施用时间
多年生果树,春季萌芽期施用;当年种植作物,移栽7 d~10 d 后施用,间隔7 d~10 d 再次施用,
连续施用3 次。
T/ZNZ 285—2024
3
5.3.2.2 施用方式
5.3.2.2.1 作物施用方式
蔬菜、水稻等大田作物采用沟施、冲施,果树采用环形沟施。
5.3.2.2.2 沟施
蔬菜、水稻等大田作物在行两侧20 cm~30 cm 处开沟施用,果树在树冠滴水线附近开沟施用,开
沟宽度与深度为10 cm~20 cm。沟施后覆土。
5.3.2.2.3 冲施
近距离的农林地,可将管道铺设到地头直接冲施;远距离的农林地,可采用罐车运到地头冲施。
5.3.3 追肥
5.3.3.1 叶面喷施
5.3.3.1.1 根据作物种类、生育时期和天气状况确定生物水解液的喷施浓度,以稀释1000 倍~1200
倍为宜。
5.3.3.1.2 春秋季宜上午露水干后喷施。夏季宜傍晚喷施,避开高温正午或雨天。
5.3.3.1.3 叶菜类作物在收获前1 周,果菜类和果树作物在采收前2 周,应停止叶面喷施。
5.3.3.2 沟施和冲施
分别参照5.3.2.2.2 和5.3.2.2.3 执行。
6 记录
应保存完整、真实的水解液来源、技术指标和施用等记录,记录档案至少保存2 年。
CCS B 05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
T/ZNZ 285—2024
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农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gricultural utilization of organic waste biohydrolysate
2024-08-28 发布2024-09-28 实施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楠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环境资源与土壤肥料研究所、浙
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浙江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华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坚麟、邱正庚、林辉、付源、周启发、马巧春、李宝国、郭晓飞、高峰、顾
斌、迟远飞、张梦洁、赵丹、芦银香、常贺然、刘昊。
T/ZNZ 28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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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农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农用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的农林业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GB/T 23349 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GB/T 24890 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1109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NY/T 1868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有机肥料
NY/T 1973 水溶肥料水不溶物含量和pH的测定
NY/T 1976 水溶肥料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NY/T 1977 水溶肥料总氮、磷、钾含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废弃物生物水解液organic waste biohydrolysate
以厨余垃圾及蔬果残体、秸秆等易腐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通过微生物发酵水解产生的含植物营
养元素、水溶性氨基酸、有益微生物和生物刺激素等成分的液体。
4 生物水解液要求
4.1 原料
制备生物水解液的原料应符合NY/T 525 安全评价要求。
4.2 菌种
生物水解液制备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的来源和种名。菌株安全性应符合
NY/T 1109 的规定。
4.3 预处理
应根据生物水解液的成分、浓度及用途,采用高温高压灭菌、稀释、微藻培养、养分复配等方法进
行预处理。
4.4 技术指标
T/ZNZ 285—2024
2
生物水解液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生物水解液技术指标
指标要求检测方法
pH 值5.5~8.5 NY/T 1973
水不溶物,g/L ≤50 NY/T 1973
有机质,g/L ≥5 NY/T 1976
总养分(N+P2O5+K2O),g/L ≥1 NY/T 1977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4 GB/T 19524.1
蛔虫卵死亡率,% ≥95 GB/T 19524.2
总砷(以As 计),mg/L ≤0.3 GB/T 23349
总镉(以Cd 计),mg/L ≤0.04 GB/T 23349
总铅(以Pb 计),mg/L ≤1.2 GB/T 23349
总铬(以Cr 计),mg/L ≤1.3 GB/T 23349
总汞(以Hg 计),mg/L ≤0.4 GB/T 23349
氯离子含量(以烘干基计),% ≤3.0 GB 24890
5 农用技术
5.1 浸种
将种子经温水处理后放入透水性良好的编织袋或布袋中,保留一定空间,扎好袋口后放入经预处理
后的生物水解液中浸泡。生物水解液根据浓度稀释10 倍~50 倍,浸泡时间1 h~2 h。
5.2 浸根
泡苗池上搭建遮阴网,泡苗池中生物水解液的深度以完全浸没苗木根系为宜。生物水解液根据浓度
稀释500 倍~800 倍,浸泡时间1 d~2 d。
5.3 农田施用
5.3.1 基本要求
5.3.1.1 不应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施用。
5.3.1.2 应避开雨季施用。
5.3.1.3 不应与草木灰、石灰等碱性肥料混合施用,可与腐植酸及大量元素、微量元素肥料合理配施。
5.3.1.4 应根据作物种类、生育时期、土壤性质、肥料用量及安全性,确定生物水解液的施用量、时
间和方法。每667 m2(亩)施用量,蔬菜1.5 t~3.5 t、水稻等粮食作物4 t~5 t、果树4 t~5 t 为宜。
5.3.1.5 施用应符合GB/T 25246 和NY/T 1868 的规定,并均匀施用,避免烧伤作物、大水漫灌。
5.3.1.6 地下水位较浅、涨水或排水不畅的地块,应根据种植作物的要求及时排水,以利于雨水冲盐
防渍。
5.3.2 基肥
5.3.2.1 施用时间
多年生果树,春季萌芽期施用;当年种植作物,移栽7 d~10 d 后施用,间隔7 d~10 d 再次施用,
连续施用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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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2 施用方式
5.3.2.2.1 作物施用方式
蔬菜、水稻等大田作物采用沟施、冲施,果树采用环形沟施。
5.3.2.2.2 沟施
蔬菜、水稻等大田作物在行两侧20 cm~30 cm 处开沟施用,果树在树冠滴水线附近开沟施用,开
沟宽度与深度为10 cm~20 cm。沟施后覆土。
5.3.2.2.3 冲施
近距离的农林地,可将管道铺设到地头直接冲施;远距离的农林地,可采用罐车运到地头冲施。
5.3.3 追肥
5.3.3.1 叶面喷施
5.3.3.1.1 根据作物种类、生育时期和天气状况确定生物水解液的喷施浓度,以稀释1000 倍~1200
倍为宜。
5.3.3.1.2 春秋季宜上午露水干后喷施。夏季宜傍晚喷施,避开高温正午或雨天。
5.3.3.1.3 叶菜类作物在收获前1 周,果菜类和果树作物在采收前2 周,应停止叶面喷施。
5.3.3.2 沟施和冲施
分别参照5.3.2.2.2 和5.3.2.2.3 执行。
6 记录
应保存完整、真实的水解液来源、技术指标和施用等记录,记录档案至少保存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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