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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JSJ 002-202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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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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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Q/ZJSJ 002-202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企业标准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核心目标: 规范中建三局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建筑基坑支护工程中的技术活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环境要求。
文件结构:
- 前言: 说明起草依据(GB/T 1.1-2020)、提出单位、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及首次发布日期(2023年8月23日)。
- 1 范围: 明确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基本规定、支挡式结构、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土墙、地下水控制、基坑开挖与监测)及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公司研发的建筑基坑支护技术)。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强制性引用 JGJ 1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所有注明日期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含修改单)适用。
- 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原则:
- 3.1.1 设计使用期限: 支护设计必须规定使用期限,且不应小于一年。
- 3.1.2 功能要求: 支护必须保证 (a) 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b) 为主体地下结构提供施工空间。
- 3.1.3 安全等级划分: 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和基坑深度,将支护结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影响很严重;二级:影响严重;三级:影响不严重)。允许同一基坑不同部位采用不同安全等级(表1)。
- 3.2 其他: 明确指出其他要求需符合 JGJ 120-2012 第3章的规定。
- 3.1 设计原则:
- 4 支挡式结构:
- 4.1 结构分析 (核心部分): 针对不同类型的支挡结构,规定了具体的分析方法:
- a) 锚拉式: 分解为挡土结构和锚拉结构(锚杆、腰梁、冠梁)分别分析。挡土结构优先采用平面杆系结构弹性支点法。锚拉结构荷载取挡土结构分析得出的支点力。
- b) 支撑式: 分解为挡土结构和内支撑结构分别分析。挡土结构优先采用平面杆系结构弹性支点法。内支撑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其荷载取挡土结构分析得出的支点力。必须考虑挡土结构与内支撑结构之间的变形协调。
- c) 悬臂式、双排桩: 优先采用平面杆系结构弹性支点法。
- d) 高级分析: 有可靠经验时,可采用空间结构分析法进行整体分析或采用结构与土相互作用分析法进行土-结构整体分析。
- 4.2 其他: 明确指出其他要求需符合 JGJ 120-2012 第4章的规定。
- 4.1 结构分析 (核心部分): 针对不同类型的支挡结构,规定了具体的分析方法:
- 5 土钉墙: 明确指出该部分内容需完全符合 JGJ 120-2012 第5章的规定。未提出额外的企业特定要求。
- 6 重力式水泥土墙: 明确指出该部分内容需完全符合 JGJ 120-2012 第6章的规定。未提出额外的企业特定要求。
- 7 地下水控制:
- 7.1 一般规定:
- 7.1.1 方法选择: 根据地质、水文条件和周边环境要求,选用截水、降水、集水明排或其组合。
- 7.1.2 截水应用: 当降水可能危害周边环境或造成长期不利影响时,必须采用截水。若采用悬挂式帷幕,必须同时进行坑内降水,并宜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坑外回灌。
- 7.1.3 沉降控制: 设计必须满足 JGJ 120-2012 第3.1.8条对基坑周边沉降控制值的要求。
- 7.1.4 承压水处理 (重要补充): 坑底以下存在水头高于坑底的承压水时,所有支护结构都必须按 JGJ 120-2012 附录 C.0.1 条进行坑底突涌稳定性验算。不满足要求时,必须对该承压水层采取截水或减压措施。
- 未提及其他小节,故其他要求需参照 JGJ 120-2012 相关章节。
- 7.1 一般规定:
- 8 基坑开挖与监测:
- 8.1 基坑开挖:
- 8.1.1 开挖规定 (详细操作要求): 规定了七项关键开挖要求:
- 支护结构构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方可开挖;预应力锚杆需施加预加力后开挖;土钉墙需土钉和面层养护大于2天后开挖。
- 严格按设计规定的顺序和深度分层开挖。
- 锚杆/土钉作业面与锚杆/土钉高差 ≤ 500mm。
- 开挖时保护支护构件(锚杆、腰梁、土钉墙面、内支撑、连接件等)及基础桩,避免机械碰撞损害。
- 采用降水时,需在地下水位降至开挖面以下再开挖该层土。
- 遇实际土层/地下水与勘察不符、异常现象或不明物体时,立即停挖,处理后方可继续。
- 挖至坑底时,避免扰动基底持力土层原状结构。
- 8.1.1 开挖规定 (详细操作要求): 规定了七项关键开挖要求:
- 8.2 其他: 明确指出其他要求(主要指监测)需符合 JGJ 120-2012 第8章的规定。
- 8.1 基坑开挖:
总结要点:
- 强制性引用: 本企业标准高度依赖并强制执行国家行业标准 JGJ 120-2012 的相关规定,大部分章节(如土钉墙、重力墙、监测)直接引用,仅在关键处进行强调或补充。
- 核心补充与强调:
- 设计原则: 明确要求设计使用期限≥1年,强调了安全等级划分及应用灵活性(不同部位可不同等级)。
- 支挡式结构分析: 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支挡结构(锚拉、支撑、悬臂/双排桩)的分析方法,核心是推广平面杆系结构弹性支点法,并强调支撑式结构分析时变形协调的重要性。
- 地下水控制: 重点补充了承压水突涌验算的要求(适用于所有支护结构)和悬挂式帷幕必须配合坑内降水的原则。
- 基坑开挖: 提供了非常具体的现场操作规定(8.1.1),涉及开挖时机、分层顺序、高差控制、构件保护、降水配合、异常处理、基底保护等,是本标准最具操作性的部分。
- 适用范围限定: 标准明确仅适用于中建三局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自身的基坑支护技术研发和应用项目。
- 系统性: 覆盖了基坑支护工程的主要技术环节:设计基本原则、主要支护结构类型分析、地下水控制、施工(开挖)与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