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CHC 002-2023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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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Q/ZCHC 002-2023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技术》企业标准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核心目标: 规范中城海创建设有限公司在水工建筑物(如水坝、水闸、电站厂房等)岩石地基开挖施工中的技术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环保和效率。
主要内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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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Scope):
- 标准适用于该公司承建的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工程。
- 规定了从施工准备、地质工作、开挖方法选择、具体施工工艺(钻孔爆破/非爆破)、测量、排水、出渣、安全监测、环保控制到最终检查验收的全过程技术要求。
- 引用了关键行业规范(SL 47-2020, DL/T 5333, SL 551, SL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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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General Provisions):
- 前期准备: 施工前需进行环境调查,综合考虑技术、地质、水文、环境等因素制定施工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 边坡处理: 开挖前需对开挖范围外的边坡进行削坡、危石清理、加固,并建立排水系统。
- 工序验收: 严格执行工序检查、处理和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 开挖偏差控制: 明确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建基面开挖允许偏差标准(关键控制点):
- 边坡: 平均坡度不陡于设计;坡脚标高 ±20cm;坡面局部欠挖≤20cm,超挖≤30cm。
- 无结构/无配筋基坑: 长宽≤10m时偏差-10~20cm;长宽>10m时-20~30cm;坑底标高-10~20cm;平整度20cm。
- 有结构/有配筋基坑: 长宽≤10m时偏差0~10cm;长宽>10m时0~20cm;坑底标高0~20cm;平整度15cm。
- 原则性要求: 遵循SL 47-2020第3章的其他规定(如自上而下开挖、严禁倒悬开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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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 (Geology):
- 施工前: 必须收集工区详细的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地层岩性、岩体分级、应力、不良地质、地下水特征、岩溶等)。
- 开挖中: 进行地质编录与分析,对比前期勘探,预测预报地质问题,必要时进行补充勘察。
- 建基面形成后: 必须进行详细的地质编录与测绘(工程地质图/展示图)、轮廓尺寸高程测量、岩体质量检测(按设计要求),并编写基岩面地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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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方法 (Excavation Methods):
- 方法选择: 可采用钻孔爆破法或非爆破法,需进行技术、经济、安全、环保综合比选。
- 基本原则:
- 必须自上而下开挖。
- 特殊情况下需上下同时开挖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 严禁自下而上造成岩体倒悬的开挖。
- 边坡开挖: 设计边坡采用钻孔爆破时,必须使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成型。
- 水平建基面开挖 (钻孔爆破):
- 首选方法: 预留保护层开挖法。
- 替代方法: 经试验论证可行,可采用不留保护层的台阶爆破法,但需有特殊措施保证建基面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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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Drainage):
- 规划: 需结合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永久排水要求进行施工排水规划与设计。
- 原则: “高水高排”,防止高处水流入基坑。
- 施工中: 边坡开挖需设置必要的临时排水与截水设施;基坑开挖需配置足够设备及时排除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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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控制 (Survey Control):
- 贯穿开挖全过程的关键工作,包括:
- 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
- 测绘原始地形图和断面图。
- 开挖面标示(桩号、高程、轮廓点)。
- 开挖轮廓面和断面放样。
- 边坡/建基面开挖断面测量。
- 绘制竣工图,提交验收资料。
- 遵循SL 47-2020第7章的其他规定。
- 贯穿开挖全过程的关键工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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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爆破 (Drilling and Blasting):
- 一般规定:
- 孔径限制: 台阶爆破≤150mm;紧邻保护层、预裂、光面爆破≤110mm。
- 起爆方式: 紧邻建基面/设计边坡的爆破必须使用毫秒延时起爆网路。
- 器材要求: 水/潮湿环境用抗水防潮器材,否则需防水防潮;寒冷地区冬季用抗冻器材。
- 现场管理:
- 专用运输工具按指定线路运输,专人领取检查。
- 炸药类、射孔弹类、导爆索可同存;雷管类必须单独存放。
- 装卸点设警戒标识,轻拿轻放。
- 遵循SL 47-2020第8章的其他规定。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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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监测 (Blasting Safety Monitoring):
- 必要性: 根据工程安全及环保要求必须进行。
- 监测内容: 爆破有害效应、边坡/建基面岩体松弛与变形、已灌浆/已浇砼部位质量监测及宏观调查。遵循DL/T 5333, SL 551, SL 601的规定。
- 方案: 需编制专项监测方案(考虑规模、环境、地质、工程特点)。
- 动态监测: 宜选质点振动速度/加速度、爆破噪声。
- 影响范围检测: 边坡/建基面用声波法进行爆前爆后对比。
- 保护建筑: 需进行爆前爆后宏观调查。
- 资料分析: 收集实际爆破参数与效果,及时整理分析监测成果。
- 遵循SL 47-2020第9章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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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爆破开挖 (Non-blasting Excavation):
- 适用条件: 安全及环保有特殊要求时采用。
- 方法分类:
- 机械开挖: 液压破碎锤、液压分裂机(棒)、绳锯切割、露天采矿机连续开挖及其组合。
- 非机械开挖: CO₂膨胀破碎、静态破碎、人工撬挖。
- 选择依据: 综合考虑工程类型规模、周边环境、地形地质、工期、安全环保要求。
- 试验要求: 施工前/中需进行现场试验,确定程序参数,检验效果与效率。
- 设计要求: 根据试验成果等进行设计,内容涵盖工程概况、地质条件、方案、参数、安全防护、环评等。
- 施工要求: 按批准方案实施,确保质量安全,严控环境影响。
- 遵循SL 47-2020第10章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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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渣 (Mucking):
- 规划: 施工前需规划出渣道路、弃渣场,进行开挖料整体设计,按选定渣场堆渣。
- 特殊地形: 利用冲沟等地形弃渣时,需制定施工期度汛、排水、截水方案。
- 过程控制: 根据爆堆情况确定出渣方式,观察边坡稳定,做好安全协调警戒。
- 收尾处理: 出渣后及时处理坡面浮石、挂渣、危岩。
- 渣料管理: 开挖渣料按要求分类堆放。
- 渣场稳定: 堆(弃)渣场需保持边坡稳定,必要时分层碾压。
- 环保要求: 运输和堆(弃)渣需符合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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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控制 (Environmental Impact Control):
- 完全遵循SL 47-2020第12章的规定。虽未展开,但意味着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施工噪声、粉尘、振动、水污染、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环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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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处理与检验评定 (Inspection, Treatment, and Acceptance Evaluation):
- 完全遵循SL 47-2020第13章的规定。强调了开挖各阶段(过程、建基面形成后)的检查、问题处理(如欠挖、超挖、地质缺陷)、质量检验与评定程序和要求,确保最终开挖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总结来说,该标准是一份非常全面的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技术指南,涵盖了从地质勘察到最终验收的全链条,特别强调了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开挖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尤其是爆破与非爆破的适用性)、过程控制的精细化(测量、排水、偏差)、安全管理的严格性(爆破器材管理、安全监测)、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以及质量验收的规范性。它是在国家行业标准SL 47-2020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实践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