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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 LHC 0002-2022 桂林市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满验收移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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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桂林市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满验收移交规程的详细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桂林市财政投资及其他建设单位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园林绿化工程。
- 涵盖内容:绿化种植、园路、假山叠石、园林建筑小品、广场铺装、园林给水喷灌、临时占用绿地恢复原状后的移交工程。
二、核心定义
- 建设单位:项目投资主体,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申请。
- 施工单位:工程承建方,承担保活期内的养护责任。
- 养护单位:保活期内负责工程养护的主体(通常为施工单位)。
- 移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的建设单位。
- 接收单位: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批示后接收所有权)。
- 接管单位:实际管养单位(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移交)。
- 保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起至移交前,施工单位负责养护保活的期限。
- 移交验收:养护期满后,对工程质量和设计符合性的全面检验。
三、移交前提条件
- 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内容按设计和合同完成,养护质量达标。
- 资料完备:
- 立项批文、施工图、竣工图(含电子版)、施工合同、植物检疫证明等。
-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工程质量保修书、审计结算报告等。
- 政府批文:建设单位向市政府申请移交并获批。
- 移交申请:建设单位向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申请报告。
- 经费落实: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管养经费到位。
- 验收通过:通过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验收。
四、移交程序与时限
- 报备阶段:
- 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移交意向。
- 政府批文阶段:
- 养护期满前及预算年度“预算一上”前 60日,取得市政府接管文件。
- 正式申请阶段:
- “预算一上”前 50日内,提交移交申请及完整资料。
- 预验收阶段:
-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15个工作日内组织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 正式验收与移交:
- 管养经费落实后组织验收,合格则签订《验收移交单》,以预算批复时间为接收时间。
- 整改机制:
- 验收不合格需 30日内整改,整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五、验收内容与标准
(一)资料审查
核验工程全过程档案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二)现场检查
- 病虫害组:
- 检查苗木检疫证明、病虫害情况、保护品种授权文件。
- 设计符合组:
- 核对苗木品种、数量、规格及硬景材料是否符合竣工图纸及结算要求。
- 植物长势组:
- 要求无缺株/死株/黄土露天/杂草,叶色健康、枝叶饱满、芽点正常。
- 海绵化组:
- 检查土层厚度(≥1.5米)、土壤保水性、绿地蓄水性、排水防积水情况。
六、负面清单(拒接情形)
- 保活期内 3次以上因管养不达标被通报批评。
- 验收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 存在安全风险(如危树、结构隐患)。
七、单位职责
-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参与设计审查,组织验收移交,履行移交后监管职责。
- 接管单位:
- 负责移交后的日常养护与管理。
- 建设单位:
- 监督工程建设,组织竣工验收,落实整改并承担移交前管养责任。
八、附录
- 附录A:验收移交流程图(规范程序步骤)。
- 附录B:《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移交单》模板,包含工程概况、移交内容清单及四方签章(施工/建设/接收/接管单位)。
九、制定依据
- 依据《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2021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地方法规与行业标准,旨在解决绿地“重建轻管”问题,明确建管责任衔接。
总结:该规程以 “依法移交、权责明确、过程可控” 为核心,通过标准化流程、多维度验收标准及负面清单机制,确保桂林市园林绿化工程从建设到管养的无缝衔接,保障绿化成果的可持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