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给出了公共机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其能源管理体系的系统性指导建议。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 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相 关公益性行业以及事业性单位)、团体组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 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