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二、委托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